打车软件是个经历了雨雪风霜的产品,从一开始的拔地而起,到迅速进入受监管状态,再到后来的调整方向,再迎来风生水起,再到发力血拼,不过也就一年的时间。这么富有戏剧性的场面,在互联网史上非常罕见,但目前的好日子,很难说这个产品已渐入佳境了,反而越来越像是向着跑偏的路上行进。
打车软件作为生活服务类O2O产品,其初心应该是解决用户的实际问题,而非掺杂过多商业色彩。一开始打车软件犯的错误,是把一个本应标准化,并受到严格监管的服务变成了简单的市场供求关系,打破了规则的界定,终导致政府出手。
这世界上有很多东西是无法实施全面市场化的,与民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,大多是这个属性。如肉蛋奶,公交和出租,一旦这些领域政府管控失效,就有可能造成有些人吃不上肉蛋奶,坐不上公交和出租,而另一些人那里这些商品和服务的供给出现过剩,造成社会资源分布不均。打车软件的诞生,应该是担负着改变社会现状的使命而来,而非加剧不正常现象的演变。用户打不到车,出租司机拉不到活,打车软件能把这两个需求解决掉,其自身价值才能显现,但事实并非如此。
打车软件初期的加价功能,恰恰是加剧打不到车和拉不到活这两个矛盾的催化剂。每一次叫车可加价到20元或30元,甚至更多,客观上助长了司机趋利而动的本性,让乘客为满足司机的逐利需求而付出更高成本,让更多不愿支付额外成本的乘客打不到车。有些人认为按市场规律办事没错,如果这样的话,政府就不该对出租车实行总量控制,而放大量出租车进入市场的后果,则是城市交通的瘫痪。正由于出租是无法实施全面市场化的行业,打车软件在初期即遭到监管,并被勒令取消了加价,仅能加与官方电招平台相等的5元钱。打车软件在遭遇这次挫折之后陷入低潮,但不久就又卷土重来。
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,第一次监管对打车软件的改造并不彻底,仅去掉了加价功能,促使司机逐利而动的因素仍然存在。事实上,打车软件还有一项设计是更不合理的,那就是打车前要将目的地告知司机。在北上广等对出租车数量实行总量控制的大城市,由于出租车不好打,相当一部分乘客习惯于在上车前隔着车窗接受司机对目的地的询问,如对乘客所报目的地不满意,司机会以种种理由拒载。这是现状,但不要忘了这种行为是违规的,司机只要做生意,就不能拒载。司机不能挑活,是传统出租行业一个用心良苦的制度设计,其根本用意是为了维护公平原则,避免司机对乘客进行区别对待。
假若一个区域当天内有1000个打车的请求,其中100个是100元以上的长途,200个是50元以上的中途,200个是30元以上的短中途,其余皆为30元以下的短途,司机在知道目的地的情况下,必然会追逐单价高者,而那些属于大多数的短途乘客,则很难打到车,这是另外一种不公平,披着合理合法与高科技外衣的不公平。
在我所住的小区内,是很难打到车的,很多次在限行日我想打车去地铁,21元的车程,嘀嘀打车和快的打车轮番叫车,附近300多辆车无一应答。有一次要去一个车程约为10 0元的地方,很快就有车抢单,并不惜从数公里以外的地方赶来接客。这从一个侧面可以看出,打车软件的产品设计过于偏重趋利色彩,使得这个产品已从事实上脱离了方便用户、服务社会的初衷,成为司机趋利而动的一个助推器,也成为帮助司机违法挑活的神器。
在出租车行业国家标准中明确规定,乘客上车前,出租司机不得有询问乘客目的地等挑客行为,不得绕路、甩客等。打车软件这个新生事物出现之后,监管上出现认知错误,对事实上的用科技手段进行的出租司机违法挑活提供支持和鼓励,这从根本上损害了乘客的合法权益,扰乱了市场规则和秩序。